制企业如何巩固和扩大GMP认证成果
从 1988 年我国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国制行业实施 GMP 已有 17 年了。通过监督实施 GMP 认证,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品上市后出现问题的几率锐减,促进了制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低水平重复。
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强大的生产能力和的生产技术,不仅是品质量的基础,也是企业竞争实力的表现。认证后的企业, 98 %的生产设备得到了新换代,科技含量明显提高,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成倍增加,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对于制企业来说, GMP 认证既是一次 “ 脱胎换骨 ” 的机遇,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 “ 刻骨铭心的痛 ”-- 通过认证的企业前程并非都似锦。一些企业在为技术、品种等问题忙碌奔波,一些企业陷入开工不足、设备闲置和还贷困难等尴尬场面。生产能力部分过剩,生产成本上升较大,生产企业整体利润有所下降。企业用利润进行 GMP 改造的很少,大多依靠贷款,加之原料涨价、招标采购、社保管理、价下调等因素,使部分企业利润有所下降。资金、品种、人才的短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许多企业的发展。由于改造投资较大,开发新对许多企业而言已是有心无力。随着生产技术含量增加,企业中人才短缺问题也日益突出,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短缺。
目前我国通过认证的制企业虽然只占到全部制企业的 76 %,但却占据了国内品市场近 95 %的份额,并涵盖了所有临床常用品种,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企业的数量虽然减少了,但是市场竞争却会因企业总体规模的扩大而加激烈。制企业应该怎样巩固和扩大 GMP 认证成果呢。
首先,企业实施 GMP 的理念尚需提升。一些企业重视监部门的 GMP 检查,轻视 GMP 的贯彻实施,生产设施及设备随意变,关键人员频繁变动。个别企业满足于现有的认证状态,看不到实施 GMP 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果 GMP 再有进一步的升级,这些企业又将面临一次抉择。
对于已经通过认证的企业来讲,关键是调整思路,发展战略。在产品高度竞争的今天,在市场中的作用已不用多讲。因此,企业要在人才、品种、技术、管理、营销等五方面下功夫,准确筛选出重点品种,进行工艺、剂型等方面的提升,进行深度的二次发展,甚至可抢仿一些国外即将到期的品种,进一步深化。
二、是监管部门对企业认证后的生产监管缺乏力度。品生产监管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和性比较强的工作,监管人员能否做到对品生产的有效监督,是品监管系统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主要表现。但是,监管部门对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督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在基层,监管人员多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监督检查技能不强,有些人员到企业监督检查不知从何处下手,检查很不到位,难以达到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的目的。
对于地方来讲,应注重发挥企业特点和优势。对产品研发能力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应为他们提供做大做强的条件,使其真正成为品生产的支柱企业;对无较强产品研发能力、但普生产和销售能力较强的企业,应为他们提供厚积薄发的空间,使其向大型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对尽管通过了认证、但没有好品种和生产规模的企业,应引导其向前处理或来料加工或保健食品加工企业过渡。
此外,地方还应培植产业集群,大力推行委托加工方式,加快企业的资本调整。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新建制企业数量,充分利用现有资产存量,积推行多形式、多层次的租赁车间和境内外委托加工方式,正确引导委托加工贸易向高新制工业区集中,提高产能利用率,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同时,要以品种流动和品种资源配置为契机,促进强弱企业、强强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打通品种的注册和转注册通道,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GMP认证历史及发展情况
GMP是1963年由美国制行业开始实施法规,其中特殊用途
化妆品纳入了品GMP管理。
1967年世卫组织在典中收入GMP制度。
• 1969年22届世界卫生大会建议各国采用GMP。
1979年世卫组织再次向会员国推荐该制度,并确定为世卫
组织的法规。
美国FDA《现行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GMP指
南》(1992版)。
欧盟《化妆品GMP指南》(1995版)。
2007年标准化组织发布了化妆品的GMP标准即
ISO22716-2007 。
• 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个采用GMP进行化妆品生产管理。
GMP在医行业的情况
1982年 医工业公司《品生产管理规范》
1985年《品生产管理规范指南》
1988年颁布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0年《GMP实施细则》
1992年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MP实施细则》
合并编成《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本。
1998年成立了品,并于:
1999年重新颁布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创思维是一家从事社会责任验厂咨询、质量体系验厂咨询、反恐验厂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的辅导机构,深圳市玩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能够帮助工厂一次性BV验厂、UL验厂、ITS验厂、***验厂等各类行的审核;合作客户有广东美的集团、广东宝鼎集团、潮州三环集团、惠州三星电子、电子、福建鑫达集团、福建亚伦塑胶、郭氏(中国香港)集团、电子、苏州莱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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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安全:GMP、 GMPC 、ISO22000、、BRC、QS认证等
社会责任认证:BSCI、ICTI、SEDEX、WCA 、WRAP、SA8000、RBA、
反恐安全体系:GSV、SCAN、SCS、C-TPAT、
GMP认证后的营销走向
1 、重视开拓海外市场
制工业 GMP 认证的完成,给制企业海外市场带来一片曙光,尤其是中制企业,无论是大中小型制企业都将面临同一平台上的竞争,营销工作相对国内市场容易许多,尤其是东南亚市场的状况。东盟有使用中的传统,如果其他承认的 GMP 标准,过了 GMP 就相当于有了准入证,而且海外市场竞争不激烈。
2 、通过 OEM 生产,消化闲置产能
对于国内企来讲,进行 OEM 代加工生产,是消化闲置产能一个重要途径。品委托生产在国外很普遍,可以合理使用社会资源,我国修订后的《品管理法》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企业可以主动寻求和国内一些大制企业合作,成为他们的生产代工车间,赚取生产利润。中小企业因无新产品跟进, GMP 后面临开工不足的困境。可以南北合作,北方的企业帮助南方的企业委托加工,南方的企业协助北方的企业 OEM ,或者东西合作,这样大家的运输成本都会大幅度降低,尤其是对于销售半径不大的较重的水剂、颗粒剂很适合用此法。 企业还可以纵向联合 OEM :解决流通企业的 OEM 冲动。医流通企业对品销售市场的动态及未来趋势都能够比较好的把握,知道什么产品能够为企业带来利润,但往往却为寻找这样的产品而花费巨大的精力,而且生产商也以 " 全国 "" 国准字 "" ×类新 " 等为法码,提高产品出厂价格,压榨代理商的利润,让代理商处境维艰。因此他们迫切想开发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产品。但他们由于没有 GMP 厂房,无法立项,这给制企业带来契机。完全可以与这些企业合作研发产品,为其生产产品。
国内企还要注意和国外制巨头跨国公司的联合,为其 OEM 。廉价的劳动力和相对廉价的生产成本,完全可以为外资企在做品的外包生产,但原来厂较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不稳定的产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这一模式。 GMP 认证为外资企在的生产外包扫除了障碍。江浙等地的制企业已经开始这一尝试,如浙江海正为美国默克、苏州立达为美国惠氏的品加工等等。著名制企业已悉数进入,相信这应是一个较大的市场。
2004 年 10 月 13 日,曾是远东大厂的上海信谊厂正式对外宣布,该厂已经立项我国国有制企业中个符合美国 FDA 和欧盟 CGMP 标准的固体制剂生产基地,总投资将达 2 亿元币。该生产基地设计年产量达 50 亿粒,除了生产信谊本身上市欧美市场的品之外,同时可进行上市欧美市场品的 OEM 生产。
3 、专门直接为几家大的医物流公司生产个别品种
这与 OEM 不同,只是把自己的产品专门为几家大的物流公司来做,以减少中间代理环节,形成直供的价格优势,加大大型物流公司的采购量和采购次数,降低销售过程中的管理费,同时做大市场。如果你自己的营销努力和营销网络覆盖不到这些地方,好就是和有网络的大型医物流企业如湖南九州通、四川科伦医贸易、武汉新龙、山东维坊海王、湖南双鹤、人济业。靠着这些公司强大的物流能力,产品也可以迅速走向全国。
4 、开发保健品
尽快开发或者购买保健食品,上马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开发周期短,投入资金少,不失为一种消化产能的良方。
GMP认证推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保健食品GMP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成品储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2003年4月2日,印发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以下简称“77号文”),进一步细化了保健食品GMP规定,从而将它推到了实际操作层面,并明确只有达到GMP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才能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食品GMP实施以来,我国保健食品的生产条件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有了质的提升,基本实现与接轨。为明显的是,绝大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都有了30万级以上等级设计的洁净车间,基本使用现代化的生产设备,物流通道分开,生产过程有记录,原料和产品有了出入库放行流程。总体上,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较以往得到了大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执行GMP的效果与“77号文”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并非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都通过了保健食品GMP认证。以深圳地区为例,目前全市共有29家保健食品自主生产企业,根据“77号文”必须通过保健食品GMP认证之后才能从事保健食品的生产。但事实上,只有23家企业通过了保健食品GMP认证,仍有6家企业未通过GMP认证。
二是通过认证的企业并不严格执行GMP要求。笔者在对深圳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对于已经通过保健食品GMP认证的企业;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执行GMP要求的情况也并不理想,存在对条文执行不彻底,做表面文章的现象。突出表现在:部分企业对于原料的审核验收,不能严格按照保健食品GMP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投产,也不能完全做到索要原料的供货方检验报告;部分企业对于原料的称量、投料不能很好地执行两人复核制度;对于保健食品留样,部分企业留样数量和时限达不到稳定性实验的要求,部分企业甚至没有留样等。
GMP推行遇阻的原因
当前保健食品GMP推行过程中之所以出现种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GMP认证作为生产许可条件缺少“法律”支持。虽然2003年执行的“77号文”规定:“未达到GMP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能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根据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皆由法定,许可条件应有法规、规章等进行具体规定。而“77号文”只是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各省级地方规章中未将GMP认证作为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之一,则“77号文”对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就不具有约束力。换言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只要取得省级食品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就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其是否通过保健食品GMP认证已不再重要。
二是不执行GMP没有处罚措施。我国自1988年正式推广品GMP认证,经过二十几年时间,全国品生产行业取得了质的提升。为何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笔者认为重要原因就是它具有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在《品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违反GMP条款的处罚措施。《品管理法》七十九条规定:“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品生产许可证》。”这就给品GMP条款的执行提供了强制力。然而,在保健食品领域,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类似规定。换言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在实际生产中无视GMP规定,也不会受到处罚。
三是企业认识不到位。大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GMP的认识较为粗浅,存在较大认识误区。有些企业认为GMP规定过于细致、琐碎,甚至有些小题大做,所以只是将通过GMP认证作为给企业“贴金”的一种手段,一种炫耀资本,而并不真正认为GMP会对生产实际带来太多的帮助;有些企业认为,实施GMP会增加企业成本,所以应付完认证,就会另行一套以降低成本;有些企业认为,只要拥有了设计科学的厂房、净化车间和的设备仪器,就等于实施了GMP。
很明显这3种认识都是错误的。首先,GMP规定确实细致,但这正是它考虑周全、防微杜渐的体现,处处体现它“减少污染或交叉污染,降低人为差错”的宗旨,以求大限度地**产品质量。其次,如果不推行GMP,仍然按照小作坊的模式生产保健食品,管理成本可能是降低了,但显然产品质量没有,生产出次品、不合格品的几率大大提高,反而使得总体成本高。同时企业遭受处罚的几率也高。三,硬件和软件对于执行GMP缺一不可。事实上,拥有漂亮的厂房、车间、现代化的设备只是执行GMP的基本条件,仅仅是硬件。还有软件,即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操作记录。如果仅有硬件,而缺少必要的软件配套,那么硬件在产品质量的**方面所起的作用就不大了。
保健食品GMP必须强制执行
为确保标准的严肃性,使保健食品质量真正有所**,笔者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强食品GMP的推行。
一、是从法律层面确立GMP认证和生产许可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将GMP认证作为生产许可*条件之一,从法律层面明确“不通过GMP认证不得生产保健食品”。以免各地执行“77号文”尺度不一,造成许可尴尬。
二、是加强对企业GMP意识的引导。企业员工的GMP意识决定了企业是真的执行GMP,还是只有一个应付认证的空架子。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GMP意识尤其重要,因为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员工的行为具有无可争议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只有让企业负责人切实树立起GMP意识,进而促使全企业员工在思想上真正意识到GMP的巨大作用,牢固树立GMP的理念,企业上下才会真真正正地去执行GMP,从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规范化运作。否则,无论企业表面上多么现代化,或者获得多少荣誉证书,都无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尽快明确违反保健食品GMP条款的法律责任。令行禁止的前提条件是赏罚分明,必须以强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强制标准的执行,避免这一标准被束之高阁。
GMP认证
我国对医市场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受行情、关税政策等影响,收益率波动很大,因此,在未来世界市场的竞争中,要想获得优势,必须具有市场经验、规模化生产方式,产品也必须获得通行证。了解、接受并遵循贸易的游戏规则,对企业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
自 1997 年日内瓦原料协调会议 (ICH) 以后,特别是欧盟与美国同意在未来执行统一的 GMP 标准后,世界主要原料生产和地区都逐步向 FDA 的原料、 GMP 实施指南靠近,因为通过 FDA 认证或已通过 DMF 登记的产品总是在成交额和产品价格上占有明显优势,而且由于产品大量销往规范市场,需求价格也为稳定,企业能获得稳定的收益。目前国内经营状况好、获利高的企业往往是获得发达政注册的原料生产企业,如海正业已各有 8 个产品获得 FDA 和 COS 认证,成为其进军市场的,业绩也稳步增长,受市场波动较少。而其他大型医集团需巩固现有优势,不仅做大,要做强。
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我国品制剂和原料已全部实现在 GMP 条件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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