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WRAP服装认证生产原则
环球服装生产协会责任原则(WRAP),WRAP是“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的英文缩写,它是美国服装和鞋袜协会(AAFA)发起成立的一个世界性组织。WRAP认证计划于1999年10月正式推出。
1. 符合法令及工作间规定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必须遵守他们经营业务所在地点的法令及规定。
2. 禁止强制劳动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不得使用非自愿或强制劳动,包括契约束缚、禁锢或其他形式的强制劳动。
3. 禁止雇佣童工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不得雇佣任何未满14岁或未满强制教育高年龄、或法令规定低年龄的雇工,而以上述各项中高的年龄为准。
4. 禁止滋扰或虐待劳工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提供一个不存在任何形式滋扰、虐待或体罚措施的工作环境。
5.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少付给雇工当地法令规定的低总报酬,包括所有*工资、津贴和福利。
6. 符合工作时间规定
每日工作小时及每星期工作日数不得超过服装生产设施所在国的法定限制。除非因要应付紧急业务需要,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每七日为雇工提供一日休息。
7. 禁止歧视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根据工人工作能力,而非个人特征或信仰来雇佣。给付报酬、晋升和解雇工人。
8. 符合健康与安全标准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若缝制产品制造商也为工人提供住宿地方,须宿舍的安全和卫生。
9. **结社自由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承认和尊重雇工行使他们自由结社的合法权利,包括参加或不参加任何社团的权利。
10.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遵守使用于他们设施运营的环境管理规则、规定和标准,并遵守他们经营业务的所在地要求的环境保护做法。
11. 防止转运毒品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当地、全国性及外国海关和管制毒品机构合作,以防止非法转运毒品。
12. 符合海关规定
缝制产品的制造商须遵守适用的海关法令,特别是须设置并持续执行符合有关防止非法转运缝制产品海关法令的程序。
WRAP服装认证工作时间政策
1. 目的
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订工厂作息制度。
2. 范围
公司作息时间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要求员工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并确保员工在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
3.2 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在招工时知会员工。
3.2.1正常情况下,公司按《劳动法》要求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a.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b.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2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c.加班加点超过上述法定时间限度的,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3.2.2 在生产任务严重不均衡的非正常情况下,公司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60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下(生产高 峰期)需超过此规定的,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但不能超过每周66小时,并员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 相同。
3.3 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
3.4 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电脑卡自动记录员工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据此查证。
3.5 如有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3.6 研究和总结生产规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有计划地减少加班加点时间。
3.7 员工享有下列休假待遇:
3.7.1 法定假日(有薪假日).
3.7.2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
3.7.3 员工结婚或配偶、直属亲戚死亡的,有3日带薪假。
3.7.4 女职工产假。
3.7.5 婚假。
3.7.6 丧假。
3.8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
4.参考文件
4.1《劳动法》
4.2 工作时间管理程序文件。
5.《员工守则》
5.1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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